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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理工大学关于2020级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0年09月23日 作者: 来源: 点击率:

学校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学[2020]18号)文件精神,切实做好2020级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复查时间

各有关单位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及新生信息核对,并将结果报送本科生院。

二、复查形式

(1)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。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录取新生的材料查验,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,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、录取考生名册、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,确保学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。

(2)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。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将是其毕业时的唯一依据,所以其意义十分重要。教务处负责将新生入学资格及学籍注册核对表分发给各学院,特别是学生姓名、高考时户籍地等信息必须相一致,否则不予学籍电子注册,严防冒名顶替入学情况发生。

三、复查结果处理

各学院在复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“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及学籍注册核对表”。

(1)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及各班班长对名单中的学生逐一核对,若是未报到的新生请在其对应的签名处打 ×,属于报到后休学、退学的学生请在其对应的签名处注明。

(2)把名单下发给各班,让学生仔细核对自己的相关信息,若有错误及时修改,必须本人签名,要求每位学生认真核对并保证信息的正确性,否则将影响学籍注册。

(3)若发现复查不合格(有疑问)学生,请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及情况,没有则填“无”,并要求辅导员签字确认。

学校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,处理新生复查工作中的异常情况。对于通过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、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、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、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,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。

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,对于维护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正常的教学秩序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,切实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密切配合,全力以赴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。